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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
来源:区水务局网站 日期:2018-04-19

取水许可

   

事项名称:取水许可

    基础编码:0100248000

    实施编码:110115000000000087935100

    设定依据:

1、[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发布号令: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2、[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法条内容:第十九条 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3、[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法条内容:第四条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第(五)项规定的取水,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条:申请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   其他取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4、[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法条内容:第四十四条 地下水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地下水资源的勘查,适用《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水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

5、[地方性法规]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

法条内容:第四十条第一款:直接从河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自建设施供水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6号

法条内容:第四条:自建供水设施取水或者已建成的自建供水设施增加取水量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7、[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

法条内容:第八条第二款: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必须凭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允许开采通知书先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凭取水许可证到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

8、[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依据名称: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2008年4月9日水利部令第34号发布根据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法条内容: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9、[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发布号令:京政发〔2012〕25号

法条内容:(六)严格取水许可与用水指标管理。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河流、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年用水总量5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年用水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年用水总量超过50万立方米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区域、行业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年度用水计划控制指标,要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机关单位法人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区级、市级

    事项属性:权力清单、公共服务

    实施机关: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实施主体: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权限划分:

    分条件办理

行使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水务局审批:(1)年取水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2)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3)取用基岩水的;(4)新开凿机井取水的或变更第四系井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其他情形,大兴区水务局审批。

    是否零办理量:

    是否固资事项:是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层水务局窗口

咨询电话:(010)81296054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层水务局窗口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中心:是 仅受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所在窗口:水务局窗口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10)81298157

    是否公示:

    填报人:周红强

    填报人联系方式:(010)81298139

    办理科室:bt365提款到账时间那么长水资源科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方式:自办件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申请材料:

新办取水许可证需提交: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根据申请人身份对应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凡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居民身份证(受托人的;A4纸)(复印件1份)

3、取水许可书面申请(A4纸,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4、取水许可申请书(取水单位提出;A4纸,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5、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6、有利害关系第三方的承诺书(A4纸,加盖申请单位和第三方公章)(原件1份)

7、与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A4纸,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1份)

8、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提交具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A4纸,加盖有管辖权的区政府水行政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公章)

9、凿井办理取水许可的还需要

(1)成井报告(A4纸,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1份)

(2)成井验收单(A4纸,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3)凿井许可批准文件(A4纸,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4)水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已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备注(与第三方利害关系相关说明细化)根据取水用途还需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用地: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及土地权属证明(井位地点;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非建设用地:土地权属证明(井位地点;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2、农业取水的还需提交:灌溉面积、地块四至、地块内农田灌溉井数及主要作物品种的支撑性文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3、工业取水的还需提交: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4、畜牧取水的还需提交:养殖场(小区)登记备案通知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5、渔业取水的还需提交:水域滩涂养殖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6、园林绿化取水的还需提交:公园设计方案批复或复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延续取水许可需提交材料: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延续取水申请书(原件3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原件)

4、取水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取水申请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取水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提供近期排污费发票或污水处理费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供排水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水资源费(税)缴费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详见延续取水申请书)

申请材料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材料真实合法,签字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

    受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办理条件:1、材料是否齐备,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签章是否有效 2、是否符合“许可依据”中的法律规定 3、是否符合专业标准和技术要求 4、是否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及相应的补救措施。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补正[区级]→受理[区级]→审查[区级](初审,复审,听证,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其他)→决定[区级]→制作行政文书[区级]→告知/送达[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10)81296054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bt365提款到账时间那么长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取水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有效期限:5年

说明: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有效期5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文本编号格式:兴水行许字[20XX]第XX号;取水(京大)字[xxx]xx号

文本启用时间:

是否有副本: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是否立项:

 


相关附件:
· 取水许可.docx
· 9.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样表).docx
· 8.取水许可决定书.docx
· 7.取水许可申请书(填表说明式样表).doc
· 6、取水许可申请书(空表).doc
· 5.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空表).doc
· 4.取水许可请示(模板).docx
· 3.新办取水许可材料清单.docx
· 3.1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材料清单.docx
· 2.流程图.docx
· 1、取水许可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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