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单位进行登记
事项名称:对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单位进行登记
基础编码:0700218000
实施编码:110115000000000087935100
设定依据:
1、[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法条内容: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单位,应当向节水管理部门报送已建成循环用水设施的登记表,登记表的格式由市节水管理部门制定;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地区内的,应当按照要求向节水管理部门报送再生水供水合同。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机关单位法人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区级
事项属性:权力清单、公共服务
实施机关: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实施主体: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节水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授权组织
业务主管部门:bt365提款到账时间那么长
权限划分:
是否零办理量:否
是否固资事项:否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无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10)61253816
申报途径:
办理形式:
预约办理:无
是否进驻中心:否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办理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良路27号 407室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010)81298157
是否公示:是
填报人:张雪
填报人联系方式:(010)61253816
办理科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节水办公室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办件类型:
办理方式: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申请材料:
1、洗车服务业用水单位循环用水设施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编码等证明文件(需带原件现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3、用水合同(需带原件现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4、委托代理人的委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受理条件:
(1)洗车用水设施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规范; (2)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经营范围是否符合,与中水公司供水合同等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条件:(1)洗车用水设施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规范; (2)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流程:受理→办理→审核告知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1253816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洗车服务业用水单位循环用水设施备案回执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有效期限:一年
文本编号格式:
文本启用时间:
是否有副本: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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